一)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奇石展览及交流活动,协助会员向他人推荐销售所收藏的奇石;(二)、坚持普及与提高理论、实践相结合的原则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开展奇石文化学术研究、培训活动,包括讲授美术学、地质学、矿物学和古生物学等。(三)、协助和指导会员投资创办私人奇石馆,鼓励会员设立经济实体从事奇石展销,以石养石,创造物质与精神财富。(四)、积极探索和尝试各种奇石的采集、加工,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及技术服务。(五)、与媒体保持沟通与合作,积极开展奇石交流。(六)、协会将主办刊物,出版有关画册、宣传资料,提高会员的知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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